河北省残疾人创业基金会

地  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958号(上庄商务楼5层515室)

联 系 人:李鹏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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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职责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3年03月18日 浏览次数:

财务处职责

1、严格遵守《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各种财经政策、财经纪律和有关财务制度。

2、根据年度收支预算,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。

3、负责填制和审核收支凭证,监督和抵制一切不符合财经政策和纪律的收支凭证。

4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设置会计账簿、科目。

5、及时整理财务凭证,每月认真清理好基金会的财务收支账目,季末向会长报告本季财务收支情况。

6、建好会计凭证、账簿表册、财务文件、会计报表等,档案、资料装订,年终建档,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。

7、会计人员调离或因故离职,应将经手的会计凭证、账册、文件资料及末了事项如实移交,并由会计主管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;移交、接交等人员要在移交文件上签字。

8、财政、银行、审计、税务等部门以及上级机关检查基金会有关财务情况,需抽查会计资料时,要经会长同意,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