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残疾人创业基金会

地  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958号(上庄商务楼5层515室)

联 系 人:李鹏娇

联系电话:0311-87592911  87592910(办公)

电子邮件:hbcjrjjh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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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景区旅游使用说明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5年07月30日 浏览次数:

为了提高您的旅游质量,减少您不必要的等待时间,请持卡人在旅游前,用您注册会员时的手机号,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,预约旅游景区及旅游时间。

旅游前请提前预约景区电子门票,预约电话4008-505-789 。

预订电子门票需提供的信息:姓名、身份证号或慈善公益使者卡号、手机号;旅游景区、旅游时间。

使用章程

一 持有使者卡到所合作景区游览免首道景点大门门票,有效期内每个景点限两次使用;各地接待站提供旅游项目专项优惠,具体以使用手册说明为准。
二 本卡实行实名制,需和身份证等有效信息一并使用。本卡仅限本人在有效期内到365旅游一卡通服务窗口使用,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。
三 本卡请在官方网站验证真伪,其他方式无效。本系列年卡注册签名之日起,有效使用期为一年。本系列年卡工作人员有权验证真伪,对不符和者有权拒绝使用。
四 本卡一经购买不予退卡,若有损坏或遗失请携有效证件到承办单位进行补办,收工本费5元。遇到磁卡消磁可免费充磁。
五 本卡在有效期内,如遇景区整修或不可抗因素暂停游览,信息将在承办单位官方网站予以公告,承办单位免责。
六 本系列卡有效使用期间,因景区门票调整所造成的优惠或差价承办单位不受理此类事件,请持卡人予以理解。
七 本年卡持卡人如去温泉、漂流、游乐场等商业景点单人持卡可享受折扣优惠,若带2人以上购票者同行,持卡人可享受一卡通政策。
八 本年卡持卡人如去如家酒店可享受当地酒店实际折扣优惠。
九 使用本系列卡前,请认真阅读本手册内各景区简介、接待站服务的具体规定。如有更新,以承办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内容为准。手册遗失补办3元。
十 若本系列卡系统或接待单位出现异常情况时,应立即拨打客服电话申请协调解决;若协调后仍被拒绝时,经客服登记身份信息,本系列卡持卡人可自行购票并保留有关凭证。本系列卡承办单位给予所列景区当次票额待遇同等价值的补偿。
十一 本系列卡一经购买,即表示持有人已充分知晓本系列卡的相关信息并接受本章程条款,本系列卡持有人应遵守本章程及本系列卡使用的各项规则。
十二 持卡本人持所去景点同行人员的当日当次首道门票(40元及以上的门票)可到承办单位换购10元(同一同行人员同一景点仅限一次),换购时需提供同行人员的真实姓名和电话。
十三 同一张卡在同一景点有效期内使用两次,则这一景点的使用权将作废。
十四 本系列卡解释权归承办单位所有。